发动机轰鸣,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,在车流间极速穿梭。当飙车成为追求刺激的一种方式时,电影《头文字D》中“汽车漂移一族”的飙车场景,常常出现在现实生活中。
5月1日起,《刑法》修正案新增的“危险驾驶罪”正式实施。“危险驾驶罪”设定了两种情形: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俗称“飙车”;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。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,而是一种犯罪行为。如果被查实,机动车驾驶人将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,接受法律的审判。危险驾驶罪将由法院量刑,处1至6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。
超速驾驶行为屡禁不止
北滨河路西段作为快速车道,限定时速为80公里每小时,面对醒目的警示标语,仍然有部分司机无视生命、飙车行驶,且在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抓拍,接到交警队通知后仍拒绝接受处理。记者从安宁交警大队了解到,仅2010年,被电子眼在北滨河路西段抓拍到的,至今还没有领取告知单接受处理的超速车辆就有500辆,而这些车辆超速都在50%以上。为了彻底根除超速违法行为,监督司机遵守限速规定,2011年初,交警部门在南、北滨河路、佛慈大道设置固定测速仪,加大了对过往车辆的监控。
据记者了解,自5月1日《刑法》修正案新增的“危险驾驶罪”实施以来,兰州还未出现因“飙车”而接受刑事处罚的案例。七里河交警大队秩序股杨股长对记者说,由于飙车族选择飙车地段多变,时间不稳定,加之其对雷达测速采取规避手段,因此抓获有一定的难度。另外由于测速设备有限,且挡获的时间地点必须是全程摄像,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查获飙车危险驾驶行为的现行取证难度。
专家说法
主持人:兰州晨报记者陈霞
嘉宾: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杰
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灵平
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军
主持人:《刑法》修正案对“危险驾驶罪”设定了两种情形,其中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,且情节恶劣。那么这里指的追逐竞驶是什么?是不是所有的追逐竞驶行为都以犯罪论处?
周文杰: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飙车行为的界定是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”。首先,追逐竞驶行为发生的场所是“道路”,证明追逐竞驶行为不一定局限于通常的街道、公路、高速公路等,只要是供不特定人、车等使用的可通行路段均可纳入“道路”范畴。其次,追逐竞驶行为不等于高速行驶。高速危险驾驶行为并不一定具有追逐竞驶的特征,而追逐竞驶则必须要求有一个以上的追逐竞驶对象。再次,追逐竞驶行为须“情节恶劣”。并非所有的追逐竞驶行为都以犯罪论处,还必须考虑行为人所处的环境、潜在的危险性、行为人心态等情况,不应一概以犯罪论。
主持人: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飙车行为?
周文杰:飙车不属于一个法律概念,是通俗说法。公安部门对飙车下的定义是,以竞技、追求刺激、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,机动车在道路、广场、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,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。但由于飙车族选择飙车地段的多变,时间的不稳定,加之其对雷达测速采取规避手段,因此整治有一定的难度。目前兰州市区各种监控抓拍设施正在不断完善,这能够挤压飙车行为的生存空间,而飙车现象也确实在减少,相信在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实施以后,所有的操作细节,会有一个具体的流程规定。
主持人:危险驾驶罪在取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王灵平:刑事案件的证据均要符合证据的三性,即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,内容必须客观、真实,且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。就危险驾驶罪的取证来说,首先证据提取的主体(公安机关)要在2人以上;要有见证人在场;要通过移动雷达测速仪或是摄像机取证。此外,围绕着飙车行为的所有事实、情节都需要证据证明,如警察挡获飙车者的经过、挡获的时间地点必须是全程摄像。飙车者血液中是否有酒精含量、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、是否造成损害后果、被挡获后的态度等,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。
主持人:飙车可能存在哪些违法行为?
王灵平:首先是违法私自改装机动车,车辆所有人为了在比赛中占有绝对的优势,不惜花大价钱对车辆进行改装,如加大发动机功率,加宽轮胎,改装排气装置等等;还有不安装号牌或者安装伪造的号牌。这些车辆为了逃避交管部门电子监控设备的抓拍,往往不悬挂号牌或者用假号牌。比赛过程中,赛手往往不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,随意左右并线行驶。比赛过程中,如果赛道选在市区内,赛手们往往会在正常行驶的车辆左边或者右边进行超车,全然不顾他人的车辆。衍生赌博行为,为了增加赛车的刺激性,组织者往往以参赛车辆作为赌具,诱使他人下注,进行非法赌博活动。这些“飙车族”为了追求刺激,往往还与毒品犯罪有关联,比如在赛前吸食K粉、大麻、可卡因等等。
王维军:这些“赛手”往往没有经过正规的比赛训练,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惨剧。例如:2009年8月8日晚,发生在雁滩黄河大桥附近的一起飙车案,一名摩托车手“威猛”地冲出了起跑点,就在车手快到雁滩黄河大桥下时,突然,摩托车前方迎面出现了一辆货车,车手来不及躲闪,一头撞在了桥柱上,车手当场死亡。这起事故中,车手整个行驶过程有超速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,他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
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将由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起诉,处1至6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。如果由于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等行为,可依据交通肇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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